中日“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体系”成功互认

   2008-06-30   点击次数:58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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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19中日两国“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体系”互认签字仪式在大连软交会上举行。日本的P-MARK认证与中国的PIPA评价通过两年的合作,双方认为在评价制度、方法、水平等方面已达到一致。双方同意全面相互承认,并可共用同一认证标志。

这是国际上首个两国互相全面承认的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体系的合作项目。它标志着中日两国在信息交流方面的壁垒与障碍已消除。能大大促进我国信息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

夏德仁市长、工信部、商务部、省信息产业厅的领导参加了签字仪式。夏德仁市长在仪式上强调了开展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并宣布市政府对此项工作的支持。即在三年内开展PIPA评价的企业,政府将全额报销评价费用。如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规范,出现了安全事故,该企业将被取消一切该享受的优惠政策。

    日本情报处理开发协会个人信息保护推进中心主任滨中荣治与副主任关本贡分别作了相关报告。

    大连软件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孙鹏、日本情报处理开发协会常务理事代表双方在互认协定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