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个人信息保护认证通过年度互认审核

   2012-02-27   点击次数:54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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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大连软件行业协会与日本情报经济社会推进协会(JIPDEC)于2008年签定的PIPA与P-MARK相互承认的协议精神。JIPDEC于2012年2月22日至24日派专家来大连开展了PIPA与P-MARK的年度互认审核工作。
      此次互认审核工作中,中日双方就辽宁省《个人信息保护规范》的修改情况以及新规范对PIPA评价过程和内容的相应改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探讨。同时,JIPDEC专家参观考察了通过PIPA的企业,以及参加协会召开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会议。
双方一致认为2012年将继续延续执行2008年所签订的互认协议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