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信息安全 个人信息保护规范》(DB21/T1628.1-2012)的通知

   2012-10-29   点击次数:61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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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 T1628.1-2012《信息安全 个人信息保护规范》标准已于2012年2月7日发布,3月7日正式实施。大连软件行业协会即日起将依据新标准进行个人信息保护(PIPA)申报评价受理工作。新标准实施后,企业申报个人信息保护评价(PIPA),必须符合新的标准才能发放《个人信息保护合格证书》。望各企业周知。
关于新标准的实施有什么问题可以与大连软件行业协会PIPA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赵洁
电话:83655187
特此通知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大连软件行业协会PIPA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