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PIPA企业停止使用互认标志的重要通知

   2016-09-28   点击次数:57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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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A企业:

经双方友好协商,大连软件行业协会(DSIA)与一般财团法人日本情报经济社会推进协会(JIPDEC2008年签署的互认协议将于2016930日终止,根据互认协议要求,自2016101日起,企业禁止使用互认标志。

请各PIPA企业严格做好标志使用检查,应避免违反使用情况的出现。如发现有违反情节的,其企业名称将会在大连及日本相关网站上予以公布。

    有效期内的PIPA标志可以继续使用。

 

如有问题请致电大连软件行业协会PIPA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宋悦

  话:0411-83655187

  箱:songy@dsia.org.cn

 

 

 

大连软件行业协会

PIPA管理办公室

2016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