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PA公示[PIPA2023第01号]

   2023-03-13   点击次数:57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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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信息保护评价管理办法》,大连软件行业协会个人信息保护评价机构对野村综研(大连)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PIPA申请进行了评价,该单位现场审核阶段已通过。特此公示。如对该单位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持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限内向PIPA办公室投诉或质疑。


单位名称:野村综研(大连)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号:PIPA01(23)

审查组长:吕蕾蕾

文件审查通过时间:2023年03月03日

现场审核通过时间:2023年03月03日

公示期限:2023年03月04日至2023年03月18日


PIPA办公室:83655187

电子邮箱: pipa@dsia.org.cn


大连软件行业协会PIPA办公室

2023年3月4日